(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7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颁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了支吃煺惠金融发展,推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备风险,造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报答被担保人告贷、刊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业务,该当遵守司法律规,审慎经营,恳切守信,不得侵害国度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治理部门)掌管对本地域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掌管造订推进本地域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措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治理部门严格推广职责。
国务院成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掌管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治理造度,协排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治理中的沉大问题,督促领导处所人民当局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治理微风险措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与。
第五条 国度推动成立当局性融资担保系统,发展当局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成立当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造,扩大为幼微企业和农业、村落、农夫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维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各级人民当局财政部门通过本钱金投入、成立风险分;斓确绞,对重要为幼微企业和农业、村落、农夫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具体法子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造订。
第六条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该当经监督治理部门核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该当表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治理部门核准,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元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度还有划定的之表。
第七条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该当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划定,并具备下列前提:
(一)股东诺言优良,最近3年无沉大违法违规纪录;
(二)注册本钱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钱币本钱;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司法律规,拥有推广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治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微风险节造等内部治理造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凭据本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现实情况,能够提高前款划定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
第八条 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该当向监督治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切合本条例第七条划定前提的资料。
监督治理部门该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决定核准的,宣告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注明理由。
经核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由监督治理部门予以布告。
第九条 融资担保公司归并、分立或者削减注册本钱,该当经监督治理部门核准。
融资担保公司在住所地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域内设立分支机构,调换名称,调换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调换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该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或者调换有关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监督治理部门登记;调换后的有关事项该当切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的划定。
第十条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该当具备下列前提,并经拟设分支机构地点地监督治理部门核准:
(一)注册本钱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经营融资担保业务3年以上,且最近2个管帐年度陆续盈利;
(三)最近2年无沉大违法违规纪录。
拟设分支机构地点地监督治理部门审批的法式和期限,合用本条例第八条的划定。
融资担保公司该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情况汇报公司住所地监督治理部门。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治理,由分支机构地点地监督治理部门掌管,融资担保公司住所地监督治理部门该当予以共同。
第十一条 融资担保公司遣散的,该当依法成立算帐组进行算帐,并对未到期融资担保责任的承接作出明确铺排。算帐过程该当接受监督治理部门的监督。
融资担保公司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该当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交监督治理部门注销,并由监督治理部门予以布告。
第十二条 除经营告贷担保、刊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表,经营稳重、财政情况优良的融资担保公司还能够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征询等服务业务。
第十三条 融资担保公司该当依照审慎经营准则,成立健全融资担保项目评审、担保后治理、代偿责任追偿等方面的业务规范以及风险治理等内部节造造度。
当局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该当加强使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伎俩的能力,为幼微企业和农业、村落、农夫的融资需要服务。
第十四条 融资担保公司该当依照国度划定的风险权沉,计量担保责任余额。
第十五条 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对重要为幼微企业和农业、村落、农夫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前款划定的倍数上限能够提高至15倍。
第十六条 融资担保公司对统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对统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5%。
第十七条 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为其控股股东、现实节造人提供融资担保,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前提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前提。
融资担保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该当自提供担保之日起30日内向监督治理部门汇报,并在管帐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第十八条 融资担保公司该当依照国度有关划定提取相应的筹备金。
第十九条 融资担保费率由融资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协商确定。
纳入当局推动成立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斓娜谧实19,该当依照国度有关划定降低对幼微企业和农业、村落、农夫的融资担保费率。
第二十条 被担保人或者第三人以抵押、质押方式向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依法必要解决登记的,有关登记机关该当依法予以解决。
第二十一条 融资担保公司有官僚求被担保人提供与融资担保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政情况等信息。
融资担保公司该当向被担保人的债权人提供与融资担保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政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融资担保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该当切合国度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划定。
第二十三条 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二)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
(三)受托抖圈。
第二十四条 监督治理部门该当成立健全监督治理工作造度,使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伎俩实时监测风险,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查抄,并与有关部门成立监督治理协调机造和信息共享机造。
第二十五条 监督治理部门该当凭据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模、重要服务对象、内部治理水平、风险情况等,对融资担保公司执行分类监督治理。
第二十六条 监督治理部门该当依照国度有关融资担保统计造度的要求,向本级人民当局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报送本地域融资担保公司统计数据。
第二十七条 监督治理部门该当分析评估本地域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督治理情况,按年度向本级人民当局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汇报,并向社会颁布。
第二十八条 监督治理部门进行现场查抄,能够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查抄;
(二)询问融资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查抄事项作出注明;
(三)查抄融资担保公司的推算机信息治理系统;
(四)查阅、复造与查抄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予以封存。
进行现场查抄,该当经监督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查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该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查抄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 监督治理部门凭据推广职责的必要,能够与融资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进行监督治理发言,要求其就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活动微风险治理的沉大事项作出注明。
监督治理部门能够向被担保人的债权人传递融资担保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风险情况。
第三十条 监督治理部门发现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形成沉大风险的,经监督治理部门重要掌管人核准,能够区别情景,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其暂停部门业务;
(二)限度其自有资金使用的规模和方式;
(三)责令其终场增设分支机构。
融资担保公司该当实时采取措施,解除沉大风险隐患,并向监督治理部门汇报有关情况。经监督治理部门验收,确认沉大风险隐患已经解除的,监督治理部门该当自验收结束之日起3日内解除前款划定的措施。
第三十一条 融资担保公司该当依照要求向监督治理部门报送经营汇报、财政汇报以及注册管帐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汇报等文件和资料。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业务的,该当按季度向住所地监督治理部门和业务产生地监督治理部门汇报业务发展情况。
第三十二条 融资担保公司对监督治理部门依法执行的监督查抄该当予以共同,不得回绝、故障。
第三十三条 监督治理部门该当成立健全融资担保公司信誉纪录造度。融资担保公司信誉纪录纳入全国信誉信息共享平台。
第三十四条 监督治理部门该当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沉大风险事务的预警、防备和措置机造,造订融资担保公司沉大风险事务应急预案。
融资担保公司产生沉大风险事务的,该当当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实时向监督治理部门汇报。监督治理部门该当实时措置,并向本级人民当局、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汇报。
第三十五条 监督治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治理工作中知悉的贸易奥秘,该当予以保密。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未经核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由监督治理部门予以取缔或者责令终场经营,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划定,未经核准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期限更正;逾期不更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
第三十七条 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期限更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逾期不更正的,责令破产整顿,情节严沉的,撤除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经核准归并或者分立;
(二)未经核准削减注册本钱;
(三)未经核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十八条 融资担保公司调换有关事项,未依照本条例划定登记,或者调换后的有关事项不切合本条例划定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期限更正;逾期不更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情节严沉的,责令破产整顿。
第三十九条 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抖圈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期限更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逾期不更正的,责令破产整顿,情节严沉的,撤除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融资担保公司吸收公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家存款、从事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的,遵循有关司法、行政律例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期限更正;逾期不更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并能够责令破产整顿,情节严沉的,撤除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担保责任余额与其净资产的比例不切合划定;
(二)为控股股东、现实节造人提供融资担保,或者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前提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前提;
(三)未依照划定提取相应的筹备金;
(四)自有资金的使用不切合国度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划定。
第四十一条 融资担保公司未依照要求向监督治理部门报送经营汇报、财政汇报、年度审计汇报等文件、资料或者业务发展情况,或者未汇报其产生的沉大风险事务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期限更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逾期不更正的,责令破产整顿,情节严沉的,撤除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期限更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逾期不更正的,责令破产整顿,情节严沉的,撤除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组成违反治安治理行为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予以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一)回绝、故障监督治理部门依法执行监督查抄;
(二)向监督治理部门提供虚伪的经营汇报、财政汇报、年度审计汇报等文件、资料;
(三)回绝执行监督治理部门遵循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划定采取的措施。
第四十三条 遵循本条例划定对融资担保公司处以?畹,凭据具体情景,能够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处5万元以下的?。
融资担保公司违反本条例划定,情节严沉的,监督治理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能够不容其在肯定期限内担任或者平生不容其担任融资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
第四十四条 监督治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治理工作中滥用权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赐与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融资担保行业组织遵循司法律规和章程的划定,阐扬服务、协和谐行业自律作用,疏导融资担保公司依法经营,平正竞争。
第四十六条 当局性基金或者当部门门为推进就业创业等直接设立运营机构发展融资担保业务,依照国度有关划定执行。
村落互助式融资担保组织发展担保业务、林业经营主体间发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不合用本条例。
第四十七条 融资再担保公司的治理法子,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造订,报国务院核准。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执行前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不切合本条例划定前提的,该当在监督治理部门划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条例划定的前提;逾期仍不切合划定前提的,不得发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